長久以來,日本海上風電市場的潛力被全球看好,尤其是浮式海上風電,而近期政府新政的出臺則可能意味著海上風電項目終于能夠在日本落地。
日本80%以上的風電潛能位于水深超過50米的海域,因此被視為浮式風電的主要市場。
亞洲新興海上風電市場,尤其是日本、韓國和臺灣地區(qū),對國內外開發(fā)商、投資者和融資方具有強烈的吸引力。正如英國年利達律師事務所在一篇報告中指出,國際海上風電業(yè)一直在密切關注日本的監(jiān)管和政策趨勢。
年利達表示,日本計劃到2050年實現本國經濟去碳化,而海上風電將在其中發(fā)揮關鍵作用。然而,一直以來,風電開發(fā)上面臨著諸如地理、氣候條件和法律監(jiān)管等問題的挑戰(zhàn)。
但是,近幾個月來,新技術的出現(主要是浮式風電機)、保險政策的覆蓋以及監(jiān)管和政策的支持可能將協(xié)助日本釋放其海上風電市場的潛能。年利達律師事務所表示:“日本風電業(yè)正在蓄勢待發(fā),我們相信拐點即將到來!
年利達指出,要滿足日本政府的2030年目標,需要10 GW(1千萬千瓦)的海上風電裝機量,現在看來,這一目標可能仍基于較為保守的成本假設。日本風能協(xié)會預計到2030財年,日本將建成6 GW的固定式風電場和4 GW的浮式風電場(截止2017年底已經規(guī)劃4.3 GW)。
日本的海岸線長度居全球第七,海上風電潛能為1600 GW,其中80%位于水深超過50米的深水地區(qū),因此對浮式海上風電的開發(fā)格外重視。正如我們一直強調的,浮式風電技術已經具有商業(yè)可行性,這對日本無疑是個好消息,另外,今年日本的監(jiān)管和政策變化解決了成本、法律的不確定性和入網的問題。
政策和監(jiān)管的發(fā)展將消除日本采用海上風電的顧慮,其中值得一提的是:日本港灣法修正案,允許在日本港灣地區(qū)開發(fā)海上風電;頒布法案倡導使用日本海域進行海上可再生能源設施的開發(fā);以及制定新的拍賣方針。另外,日本已經開始采取措施,穩(wěn)定可再生能源的間歇性對電網的影響。
年利達表示,另一項立法正在等待國會批準,日本版的日本“入網與管理”政策自2018年4月實施以來,已經釋放了大量的電網可用性。與此同時,政府還在計劃 將環(huán)境影響評估所需的時間減半,此前有消息稱該評估至少需要四年時間。
年利達指出:“企業(yè)、業(yè)內機構和政府近年來為克服這些挑戰(zhàn)做出了巨大努力!痹诮ǖ墓潭ㄊ斤L電項目達到3.8 GW,正等待環(huán)境影響評估完成,位于福島海岸的2 MW(2000千瓦)的風電機原型機也已經被證明商業(yè)可行性,還經受住了嚴峻條件的考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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